内容检索:

资讯 > 公示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评选上报2013年度全市文联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4-02-10 10:50:00   来源:   

 

各县(区)文联、市公安、检察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

    2013年,全市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家在市文联带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进取、求真务实,为我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不断开创文联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市文联决定开展评选全市文联系统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各县、区、行业文联专、兼职干部和市各文艺家协会会员。

2、名额分配:各县(区)文联、市公安、检察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评选推荐上报先进个人各1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奉献,热心为文艺创作和文艺家服务,在履行文联职能时能够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并为文联建设和发展作出显著贡献;

3、模范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较高的品德修养和艺术修养,在培养艺术人才、繁荣创作和组织开展文艺品牌活动中成绩突出;

4、廉洁自律,为人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三、相关要求

1、要求先进事迹材料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

2、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15日前将《2013年度宿迁市文联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报市文联。联系电话:84368706  13951530911。邮箱:sqswL706@163.com;

传真:84368807

 

宿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2月9日

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一篇:关于上报宿迁市文艺家协会有关会员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梦 我心中的梦”诗歌有奖征集启事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