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局、文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推进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按照中宣部、省委宣传部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系列文艺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1、活动时间:2014年1月至5月
2、活动内容: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以“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创作的文学、音频、视频等原创作品。征集初选截止日期是2014年2月28日。具体征集办法请登录上述三大网站活动链接页。
3、活动要求:请各单位,尤其是各级文联充分发动,踊跃参与,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任选一家网站投稿。投稿截止时请将投稿明细汇总后以电子稿形式上报至市委宣传部文艺处。
二、“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
1、活动时间:2014年春节前后
2、活动内容:利用春节期间在外人员集中返乡、文化需求旺盛的时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动以中国梦为主题贯穿始终,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实施。一是市、县(区)两级文化局继续做好“三送”工作。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演唱演奏、舞蹈曲艺、民间技艺、游艺联欢和书法、美术、摄影创作展示,以及花会、灯会、赛歌会、票友会、舞龙舞狮和其他民俗文化活动。三是各级各类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举办展览、推出文化专题、举行知识讲座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四是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和网站推出一批戏曲、歌舞、小品、相声、影视剧等节日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字、音视频作品。
三、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
1、活动时间: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其中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在2014年5月前完成创作,优秀作品将在2014年9月第二届江苏省文化艺术节专题晚会、2014年10月新中国成立65周年前后全国作品集中活动中展示;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作品,可在2015年10月之前完成创作,优秀作品将参加2015年底的全国作品集中展示。
2、活动内容:以“中国梦”为主题开展文艺创作。创作包括诗歌、小说、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样式,戏剧、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艺术样式。
3、作品要求:原则上以新组织创作为主,风格与体裁、题材不限。一是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地方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二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三是要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各责任单位要将以上三项活动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把本地区本部门最优秀的文艺家组织动员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与当前我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将三项活动组织好、协调好,以丰富的活动、优秀的作品为加快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胡立权、李栋;联系电话:84368051;传真:84368702;邮箱:sqxcbwyc@126.com。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