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端午前,粽子就上市了。走进菜市场,可以看到卖七彩绒线的,可以闻到艾蒿和野草的味道、煮熟的粽子的味道。也有专卖苇叶的,青绿的叶子放在水里,煞是好看。看到苇叶,心起波澜,似乎立马就回到了故乡,回到那广大的湖水、苍茫的芦苇荡,回到那芦苇的前世今生。
仲春时节,芦苇抽出了可爱的嫩芽,参差不齐,如竹笋般,嫩黄色,尖尖的,宿根之上一个个新的生命从泥土中乍然耸起。而去年割的苇茬,黑色的,也散布其间。新生与死亡,就这样对比鲜明地呈现在泥土之上。你可别小瞧那不显山露水的苇茬,可锋利着呢。有次回乡,本人新买的一双运动鞋,就轻易地被其刺穿。
包粽子,自然是要摘苇叶的。最好是那种宽大、葱绿的叶子。村人老王,他不仅要苇叶,还要苇秆。他要苇秆干嘛呢?原来他是要取苇秆里面的薄膜,也就是为他经常吹奏的笛子准备的,是的,他是要做笛膜的。 往往是夏夜,村里的演出就开始了。不消说,父亲和老王是主角。天空无比湛蓝,蓝得要滴水的样子,蓝得让人心碎。满天的星子,怎么数也数不过来,如钻石般璀璨。湖风吹来,潮润润的。蛙鸣声,若有若无。父亲说书,累了,老王就吹笛子。老王的笛子,吹得真好,那犹如天籁的旋律,在夏夜的空中慢慢地弥散开来,欲唤醒万物,欲催眠万物。他们都是主角,配合得很好。同样的道理,笛子婉转的旋律,也源自竹子和芦苇的完美组合。
成片成片的芦苇,似乎一夜之间就呼啦啦地像一面面旗帜矗立起来了。“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轻轻地棹着船,船儿就会在水面犁开一道一道的波纹,两边是绿绿的芦苇,远处的水鸟,闻见桨橹声,早早就隐没在芦苇丛中,靠近时,只见几许动荡的涟漪。依稀记得年少时的夏日清晨,穿过芦苇丛去上学的情景。苇间小草上的露珠被朝阳点亮,慢慢滑落,打湿裤脚,苇叶上晶莹的露水又会悄然飘落,浸透头发和衣襟,那种被露水浸润的沁凉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是多么美妙和幸福。若是午时,穿行其中,恍若蒸笼,如此时有清风吹来,苇荡飘拂有声,顿感凉爽许多。有时取下芦苇的顶端,抽出其芯,放在嘴边,就可发出好听的声音,伴着鸟雀的鸣叫,上学或放学的路途,便不再感到孤独和寂寞。
成熟的芦苇,大多一人多高,麻雀就时常把窝搭在苇梢上。幼时的我们,经常把这些鸟窝连窝端下来。连窝端,也是需要点技巧的。先是把建有鸟窝的几根芦苇,从根部轻轻扭断,然后再慢慢地降低高度。稍有不慎,就会有麻雀蛋掉落破碎,或是幼小的雀雏哀哀哭泣。所谓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确是很有道理的。麻雀蛋一般都很小,状如拇指,淡青色的外壳,上面是星星点点的褐色斑点。所以对于雀斑一词的含义,早就心领神会。上高中的时候,班里的外语课代表容貌俊秀,脸上就有不多的几个雀斑,倒显得调皮而可爱呢。这些高高立起的芦苇,也是有宿敌的。经常可以看到几株蔓生水草,逶迤攀爬到芦梢的顶部,并把一片芦苇压弯。但,显然它们成不了气候。洛夫有这样的诗句:“昨日我沿着河岸/漫步到/芦苇弯腰喝水的地方/顺便请烟囱/在天空为我写一封长长的信”芦苇弯腰喝水,真是很少见的。也许只有这种被压弯的芦苇,才有这种可能吧。大片的芦苇一如白杨树般坚强地站立着。
“今逢四海为家日,故垒萧萧芦荻秋”,到了秋天,那些苇花就汪洋恣肆成一片灰白的海洋了。伴着秋风起舞,飒飒有声。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苇花和荻花是不同的。荻花很少,不能与莽苍的苇花相比。荻花是纯白色的,摸上去很顺滑。而苇花,最初是淡紫色,而后变成苍灰色的,摸上去有点粗糙。芦苇,茎粗;芦荻,茎细长。《诗经·秦风·蒹葭》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经典诗句。此处的蒹葭,包括芦苇和芦荻,蒹,是芦荻,葭,是芦苇。关于芦苇,《本草纲目》则这样阐释——开花前为芦,花后为苇。记得年少时,湖岸边有收购苇花的,现在想来大概是造纸用的吧。
“十亩余芦苇,新秋看雪霜。”在苇花飘舞时,几乎家家户户都驾船收割苇花。苇花,是学名,其实我们当地人称之为芦毛,倒也很直接。夜色来临,院子里堆满了苇花,马灯被高挂在歪脖子柳树上。一家老少,围在一起摘苇花。所谓摘苇花,和摘菜差不多,就是去除苇花下面的苇叶,然后再捆扎起来。苇花,那略带潮湿的清香溢满整个村庄,而往往我都是嗅着这清香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捆好的苇花,为了方便装载,还要用铡刀铡平。铡刀拿开,把苇花参差的一头放进去,用力落下铡刀,只听咔嚓一声,整齐的苇花就铡好了。每每此时,就容易想起收音机里刘兰芳评书中的包拯包大人的三口大铜铡。苇花,还可以制成毛窝子。毛窝子的帮,是用苇花和布条编织的。底,是用木根削成的,很厚实。冬天穿上它,可以踩雨踩雪,很温暖,很皮实。
再过些时日,绿的苇叶,几乎都枯黄或凋谢了,也就可以收割芦苇了。悬挂在屋檐下的长柄镰刀,早已落满了尘埃,磨刀石也是。在磨刀石不断地磨砺下,镰刀重又露出了白色的逼人的锋芒。而那些芦苇,依旧整齐地伫立着,如烈士视死如归般地淡然。此时的苇管,淡黄而透明,一根根并排地站在一起,勇敢地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场屠戮。刀从几棵芦苇的根部斫起,手起刀落,几十根芦苇就可捆在一起,然后整齐地码放在船上。清楚地记得,三姐有一回割了很多的芦苇,直到船身被水淹没,还好,割芦苇的水域,并不深。后来,邻居的船只过来,解了围。收割上来的芦苇,按照成色优劣再重新捆扎组合。苇秆笔直、颀长而金黄的,是上等品,可用来盖房子、编芦席子或出售。稍有弯曲,长度也不够的,可用来编帘子。再次之,就可当作柴禾烧锅了。说到盖房子,就不得不提到村里的一户人家,他家经常失火,不消说他家的锅屋就是用芦苇盖起来的。每次失火,全村人都立马出动,所以每次他家也几乎没什么损失。烧过之后,再用芦苇盖起来就是了。至于为什么失火,据传其老婆晚上好煎鸡蛋吃,吃完后,火没全灭,留下火种,所以燎原。
孙犁在《荷花淀》的开篇,这样写道——“月亮升起来,院子里凉爽得很,干净得很,白天破好的苇眉子潮润润的,正好编席。女人坐在小院当中,手指上缠绞着柔滑修长的苇眉子。苇眉子又薄又细,在她怀里跳跃着。”孙犁先生把编席子这样一种普通的劳动写得那么美好而富有诗意。每当看见大姐在编席子时,我就会想到这段文字。大姐心灵手巧,远嫁到百里之外的乡村。三四十岁了,还拜师学习裁缝。很快就学成了,手艺远近闻名。当然,大姐编席子是在娘家就学会的。大姐编的席子,光滑、美观,不愁卖的。编席的芦苇,是来自骆马湖的。大姐的席子,是不用在集市上吆喝的。如果吆喝,也可以像《荷花淀》那样——“好席子,骆马湖的席子!”
冬天,说来就来了。湖面上的芦苇,也几乎被收割殆尽。有时会看到雪落在那略显孤独的灰白的苇花之上,在寒风中摇摇欲坠,但还试图想撑起昏暗的天空,真是和落雨的残荷有得一比。那样的枯索和冷寂,让你会想到八大山人的绘画。犹记得,冬季乘船上学,残存的突出水面的的芦苇轻轻划过船底木板的那种亲切的吱吱声。过去,冬冷,湖面经常完全冰封。冰层堆积成山,村人常踩着冰面杵着长篙在前面探路,去数里外的岸边集市购物。孩子们,则时常聚集在冰面上玩耍。坐在大的冰块上,瞬如长了一双翅膀,可以自由地滑翔。被冰冻的芦苇,若被触及,则应声而落。倒在冰面上的芦苇,会被村人抱回家烧锅。苇花,有时就被伙伴们,随手塞进因汗湿而冰冷的棉鞋里,猛然就觉得很暖和。有诗人说,棉花是大地唯一温暖的花朵,是值得商榷的。苇花也会带来温暖的。每家的院子里,几乎都有堆起来的苇垛,那可是雀鸟们喜欢聚集的所在。有时夜晚,就有人带着手电筒和长柄的网,捉麻雀。先是手电筒照过去,麻雀一动不动,再迅疾用网罩上去,一般一网里都有十几个麻雀在其中。捕获来的麻雀,往往被架火烧烤,成了小伙伴们可口的美食。暴殄天物,在童年似乎是常有的事。麻雀,现在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呢。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有点后悔的。
每家大都会藏有几束芦根越冬的,芦根也有用吗?那是当然啊。有一回,我发烧咳嗽,父亲就是用芦根煮水给我喝好的,苦涩中略带一丝甜味,难以忘记。鲁迅似乎是很讨厌芦根的。他在《呐喊自序》中这样写道:“因为开方的医生是最有名的,以此所用的药引也奇特: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是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冬天的芦根,或可寻觅到,经霜三年的甘蔗,到哪里找到呢?药引古怪让人瞠目,父亲最终还是病亡,这也难怪鲁迅那么地厌恶中医了。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这样记载:芦,释名:亦名苇、葭。花名蓬,笋名(音拳)。气味:(根)甘、寒、无毒。(笋)小苦、冷、无毒。(茎、叶)甘、寒、无毒。(蓬)甘、寒、无毒。根、茎和叶,皆可入药。主治:骨蒸肺痿(肺结核)、背疮溃烂等九种病症。苍苍的蒹葭,不仅有窈窕的身姿,它还是一味上好的中药,可以治愈人类暗生的疾病。 不是经常回乡,但每每看到芦苇,就会感到非常亲切。芦苇的生命力,很顽强。似乎只要是有水的地方,就可看到芦苇。每次看见水泽边随风摇曳的芦苇,心中就会涌动起莫名的感动。如果是春夏碧绿的芦苇,我会把她当作是妖娆多姿的爱人;如果是秋冬苍然的芦苇,我会把她看作是年迈的遥望游子归来的母亲。有一回,和同事乘车去省城。在老山山麓的一个小水塘边,就长着一丛芦苇。同去的两个姐妹,就以芦苇为背景,拍了多张照片。我虽然没有拍照,但那丛芦苇,就像家乡芦苇的一样,永存我的心底。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不知道,自然界有那么多草木,为何帕斯卡尔只把芦苇拿来作比。是因为芦苇和人一样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因为芦苇和人的高度相仿?还是因为芦苇和人的生命一样短促?其实,我并不完全赞同帕斯卡尔的观点——人如芦苇般脆弱?其实芦苇并不脆弱,人也是。《圣经》里说,“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人生多坎坷,但人一直负重向前,行走在曲折的路上。因此,我要说,人和芦苇一样,并不脆弱,都很坚韧。还有,我不认为人类比自然万物更为高贵。人不能太自我感觉良好,目空一切,把自然看小了去,人类应敬畏自然,善待自然,顺应自然。古人所说的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不存在征服与被征服。人类所谓征服自然但却被自然报复的例子比比皆是。人和草芥一样,都很卑微而渺小。都从泥土中来,又归于尘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生不过百年,看起来比草木长久一些,但百年和漫长的历史相比,也不过一瞬而已。
刘亮程在《风把人刮歪》的结尾写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因为开发,偶尔回乡,不大容易能看到大片大片的芦苇了。只能看到一丛一丛的芦苇倒映水中,显得那么孤单和落寞。那么那么多的芦苇,就这样似乎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那些精灵般的水鸟,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原来的大片的芦苇荡,被鱼塘和围网代替了。没有芦苇的湖面,显得那么空旷。月光下粼粼的湖水,如泪闪烁。我的怅然,与谁诉说?我深知,当下如我一样有故乡之殇的人很多,多少人的故乡在发生着改变,甚至面目全非,不可辨认。我那用芦苇盖成的老房子,早已不在了,泥土之上的建筑,甚至比我在城市居住的高楼还要洋气几分。当故乡,恍然成了异乡的模样,我不知道是喜悦还是悲伤。“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但倘若,连萧索的荒村也不见了,那也许就不仅仅是悲凉了。那是苍凉?抑或是荒凉?还好,我的故乡还在,清清的湖水还在,芦苇还在。当然,作为游子,我自是不能掩饰故乡的大湖之美。曾带领一拨又一拨的人,到故乡去探访。每每看到他们那艳羡的神情,我也自有我的骄傲所在。
那日黄昏,经过小区北门临街的门面房,看到一间商铺的门口有一把一把扎好的整齐的芦苇,就心生奇怪。再看到,屋里面有芦苇扎成的骨架和已经扎好的纸马,内心就明白了。那些纸人、纸马和纸扎的电视、花轿等等,原来都是芦苇做的骨架啊。如果真有来生,芦苇也是和人类继续相伴的。从此岸到彼岸,从今生到来世,芦苇就是这样一直和人类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在那燃烧的火光中,在众人哭泣而凝望的泪眼中,芦苇和人的魂魄,共同庄严肃穆地走向了另一个世界……